对因企业名称变更而导致标注的商品条码使用者与实际不符的,可以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证书来确认其是否是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,其具体规定?
对因企业名称变更而导致标注的商品条码使用者与实际不符的,可以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证书来确认其是否是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。
对因企业名称变更而导致标注的商品条码使用者与实际不符的,可以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证书来确认其是否是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。《关于 <商品条码管理办法> 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》中明确了这一点。企业通常需提供以下证书及材料来证明:
- 营业执照:企业名称变更后,新的营业执照上会显示变更后的企业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,能直接证明企业的身份和经营资格。
- 名称变更证明文件: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,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变更核准通知书等,明确显示企业原名称和变更后的名称,以及变更的时间等信息,是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关键文件。
- 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》:企业名称变更前若已取得该证书,在办理变更手续过程中,虽未完成变更,但结合其他证明材料,能说明企业对原商品条码的合法使用身份及与变更后企业的关联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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